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厨房灭火装置设置要求(源引自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技术规程 CECS233-2007 )

点击数: 次  2020-04-06


3.2 设置要求


3.2.1 喷嘴应设置在灶具上部的中心轴线处。喷嘴的布置应使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所保护的面积内不留空白,并应均匀喷放灭火剂。
3.2.2 感温器应布置在易于接触到火焰热气流的位置,设置在灶具上部的感温器宜偏离灶具的中心轴线。
3.2.3 烹饪设备的每个灶具上部应设置感温器和喷嘴,排烟管道应在每个烟道进口端设置至少1只向排烟管道内喷放灭火剂的喷嘴。
3.2.4 保护排烟罩的喷嘴应设置在滤油网板的上部,并宜采用水平喷放方式。
3.2.5 喷嘴的设置数量应按本规程式(3.3.3)计算确定。喷嘴的设置数量不应超过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所允许的最大喷嘴数量。
3.2.6 冷却水的进水端应设置检修阀和过滤器。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,检修阀应处于开启状态。
3.2.7 冷却水管可与生活用水或消防用水管道连接,但不得直接接在生活用水设施管道阀的后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