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资料

当前位置: Home>防火卷帘>技术资料 >
 

防火卷帘试验方法(源引自防火卷帘 GB14102-2005)

点击数: 次  2020-03-28


7.1 外观质量


    防火卷帘的外观质量采用目测及手触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验。

7.2 材料


7.2.1 防火卷帘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应具有生产厂方提供的检验单及保质单。原材料厚度采用卡尺测量。
7.2.2 将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中的装饰布或基布正反向折叠4次,放入低温试验箱内。调节试验箱内温度至20℃±2℃,保持30min±5min后,以不大于5℃/min(不超过5min的平均值)的降温速率使温度降至-20℃±2℃,在此温度下保持48h后,将装饰布或基布从低温箱中取出,观察其是否脆裂,是否仍保持一定的弹性。将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中的装饰布或基布正反向折叠4次,放入高温试验箱内。调节试验箱内温度至20℃±2℃,保持30min±5min后,以不大于5℃/min(不超过5min的平均值)的升温速率使温度升至+50℃±2℃,在此温度下保持48h后,将装饰布或基布从高温箱中取出,观察其是否粘连。
7.2.3 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中装饰布的燃烧性能按GB/T 5454、GB/T 5455进行检验;基布燃烧性能按GB/T 5464进行检验。
7.2.4 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所用各类纺织物的断裂强度按GB/T 3923.1进行检验。

7.3 零部件


7.3.1 零部件尺寸公差
7.3.1.1 钢质防火卷帘帘板长度(L)采用钢卷尺测量,测量点为h/2处。宽度(h)及厚度(s)采用卡尺测量,测量点为距帘面两端部50mm处和L/2处3点,取平均值。如图5所示。
图5 帘板尺寸公差测量示意图
帘板尺寸公差测量 
7.3.1.2 防火卷帘导轨的槽深(a)和槽宽(b)采用卡尺测量,测量点为每根导轨长度的1/2处及距其底部200mm处2点,取其平均值。
7.3.2 帘板
    钢质防火卷帘帘板串接后相邻帘板的摆动量采用直角尺测量;窜动量采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。装配成帘后的性能采用目测检验。
7.3.3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
无机纤维复合帘面拼接缝处的搭接量采用直尺测量;夹板的间距采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,其他性能采用目测检验。
7.3.4 导轨
7.3.4.1 防火卷帘帘面嵌入导轨的深度采用直尺测量,测量点为每根导轨距其底部200mm处,取较小值。
7.3.4.2 导轨的平行度误差采用钢卷尺测量。测量点为距导轨顶部200mm处,导轨长度的1/2处及距导轨底部200mm处3点,取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。
7.3.4.3 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内防烟装置采用塞尺测量。当卷帘关闭后,用0.1mm的塞尺测量帘板或帘面表面与防烟装置之间的缝隙,若塞尺不能穿透防烟装置,表明帘板或帘面表面与防烟装置紧密贴合。
7.3.4.4 导轨的垂直度误差采用吊线的方法,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。
7.3.4.5 导轨的其他性能采用目测检验。
7.3.5 门楣
    防火防烟卷帘门楣内的防烟装置按7.3.4.3的规定进行测量。非贴合部分间隙采用2.0mm的塞尺测量。
7.3.6 座板
    防火卷帘的座板与地面的平行状态采用目测检验。
7.3.7 传动装置
7.3.7.1 防火卷帘的传动装置采用目测检验。
7.3.7.2 垂直卷轴的挠度采用精度为±0.1mm的挠度计测量。测量时先将卷轴用夹具固定在测试框架上,再施加均布荷载(荷载值等于卷帘帘片重量)于卷轴上,待稳定10min后,测中间挠度值。试验装置如图6所示。
图6 卷轴挠度测量装置示意图
卷轴挠度测量装置
1——重块;
2——挠度计;
3——试件;
4——夹具;
5——可调框架。
7.3.7.3 侧向卷卷轴的垂直度误差按7.3.4.4的规定进行测量。
7.3.8 卷门机
   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的各项性能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量。
7.3.9 控制箱
    防火卷帘用控制箱的各项性能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测量。

7.4 性能要求


7.4.1 耐风压性能
7.4.1.1 试验设备

    帘板耐风压试验设备示意图如图7所示。试验设备包括以下几部分:
    a)可调支架:支架带有锁紧装置,通过调节支架可以对不同长度的帘板进行耐风压试验。
    b)砂袋:每个砂袋的质量为3.0kg,内装松散密度为1500kg/m³的砂子,用来对试件进行加载。
    c)挠度计:测量并显示被测试件的挠度。其精度为±1.0mm。
    d)其他:直尺、钢卷尺、卡尺、磅秤。
7.4.1.2 试件
    从生产条件完全相同的帘片中,任意抽取3片,将其横向啮合成卷帘状作为试件。
7.4.1.3试验步骤
    a)测量试件质量、尺寸,并计算出面积。
    b)将试件安装在可调支架的导轨槽内,并使其迎风面向上。
    c)将表8规定的耐风压值换算成试件应承受的荷载值。
    d)开启挠度计,按图7所示的放置顺序将砂袋均匀地放置在试件上。
    e)待10min后,读取挠度计的显示数据。此数据即为试件的跨中挠度。
图7 帘板耐风压试验设备示意图
帘板耐风压试验设备
1——导轨槽;
2——挠度计;
3——砂袋;
4——帘板;
5——可调支架。
7.4.2 防烟性能
7.4.2.1 导轨和门楣

    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和门楣的防烟性能按7.3.4.3和7.3.5的规定进行测量。
7.4.2.2 帘面漏烟量
7.4.2.2.1 试验设备

    帘面漏烟量试验设备示意图如图8所示。试验设备包括以下几部分:
图8 帘面漏烟量试验设备示意图
帘面漏烟量试验设备 
1——进气阀;6——连接管道;
2——引风机;7——气体流量计;
3——旁通调节阀;8——测量管道;
4——压力传感器;9——压力传感器;
5——温度计;10——试件。
    a)连接管道:试件通过连接管道与气体流量计相连,连接管道的截面尺寸为1m×1m,轴向长度为2m。
    b)测量管道和气体流量计:气体流量可采用标准孔板、漩涡流量计或其他流量测量仪表进行测量。气体流量计的测量精度应不低于±51/min。气体流量计安装在测量管道中。
    c)压力传感器:测量并显示连接管道和测量管道内的气体压力,其测量精度应不低于±3Pa。
    d)温度计:测量并显示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,其测量精度应不低于±1℃。
    e)引风机系统:包括引风机、进气阀、旁通调节阀和旁通管道。
7.4.2.2.2 试件
    试件由帘面和框架组成。帘面有效面积为1m×1m,帘面安装在框架中,与框架的接触部分应密封。
7.4.2.2.3 试验步骤
    a)将试件安装在连接管道上,并用密封材料将试件密封。
    b)调整各测量仪表,使其进入正常工作状态,启动引风机,调节进气阀和旁通调节阀,使试件前后的气体差压为20Pa±3Pa,待稳定后,测量并记录气体流量计的流量和气体流量计处的气体压力及温度。测量并记录此刻的大气压力。此时测得的流量为设备的漏烟量。
    c)拆去试件的密封,调整进气阀和旁通调节阀,使试件前后的气体差仍保持为20Pa±3Pa,待稳定后,测量并记录气体流量计的流量和气体流量计处的气体压力及温度。测量并记录此刻的大气压力。此时测得的流量为总漏烟量。
    d)试件漏烟量(帘面漏烟量)的计算:
试件漏烟量 帘面漏烟量计算 
式中:
  Q——标准状态下试件的漏烟量,立方米为每平方米每分钟[m³/(m2·min)];
Q标1——标准状态下总漏烟量,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[m³/(m2·min)];
Q标0——标准状态下设备漏烟量,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[m³/(㎡
·min)];
  Q1——实测总漏烟量,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[m³/(m2·min)];
  T1——测总漏烟量时,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
  B1——测总漏烟量时的大气压力,单位为帕(Pa);
  P1——测总漏烟量时,流量计处的气体压力,单位为帕(Pa);
  Q0——实测设备漏烟量,[m³/(m2·min)];
  T0——测设备漏烟量时,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
  B0——测设备漏烟量时的大气压力,单位为帕(Pa);
  P0——测设备漏烟量时,流量计处的气体压力,单位为帕(Pa)。
7.4.3 运行平稳性能
    防火卷帘运行平稳性能采用目测进行检验。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采用钢卷尺测量。
7.4.4 噪声
    防火卷帘在运行中的噪声采用声级计测量。声级计距卷帘表面的垂直距离为1m,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.5m,应水平测量3点,取平均值。
7.4.5 电动启闭及自重下降运行速度
    防火卷帘电动启、闭及自重下降的运行速度采用钢卷尺、秒表进行测量。
7.4.6 两步关闭性能
    防火卷帘两步关闭性能采用目测进行检验。延时时间采用秒表进行测量。
7.4.7 温控释放性能
7.4.7.1 温控释放装置动作温度
    选择3套温控释放装置,按GB 15930—1995中5.1的规定进行试验,温控释放装置动作温度全部合格,判为动作温度合格,否则判为不合格。
    注:能提供有效检验报告的,可不做该项试验。
7.4.7.2 温控释放装置联动性能
    防火卷帘安装并调试完毕后,开启至上限,切断电源,加热温控释放装置,使其感温元件动作,观察卷帘下降关闭情况。
7.4.8 耐火性能
   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按GB/T 7633的规定进行试验。其中钢质防火卷帘和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按GB/T 7633的规定测其耐火完整性;特级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按GB/T 7633的规定测其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。
    注:若受检方或委托方要求测试卷帘背火面热辐射强度,可按GB/T 7633的有关规定或受检方或委托方提供的方法进行检测,其结果不作为卷帘防火性能的判定依据。